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深化川渝合作深入推动长江经


2023年12月15日发(作者:蕲春房产网)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深化川渝合作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18.12.02

• 【字 号】江津府办发〔2018〕188号

• 【施行日期】2018.12.02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津区深化川渝合作深入推动

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江津区深化川渝合作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日

江津区深化川渝合作

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 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务实推进《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深化川渝合作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推进沿江开放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 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化落实习 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深入实施“一三三六”发展思路,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任务,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实施区域协调发展行动计划,加强与四川省泸州市毗邻地区战略对接和政策互动,合力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努力构建区域合作与发展新格局,树立川渝区域协作先行区。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多层次、多途径、多形式交流沟通和务实合作,到2022年,江津区与泸州市推进区域长效合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区域间行政壁垒进一步消除,公共信息沟通更加畅通,民间资本合作更加密切,要素资源流动更加灵活有序,区域协作影响力、凝聚力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合作水平同步提高,川渝区域协作先行区初见成效,区域合作与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

二、重点工作

(一)推动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

1.加强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建立长江、塘河等流域联防联控协调机制、流域环境风险防范应急联动机制。加强水体监测网络建设,建立河流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开展长江干流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协同开展塘河流域综合治理,推动工业(化工)污染、畜禽养殖、入河排污口、环境风险隐患点等协同管理,推进跨流域污染共治、保护与开发。开展跨界河流联合巡查,积极探索边界河流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溯源协查,联合应对处置边界突发事件。

2.加强水、大气、土环境污染防治协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合作,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定期联席会商机制,推进两地水气土污染防治工作交流。开展重污染天气联合预警预报,定期开展环境质量交叉监测。开展区域生态环境监管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协同实施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农业污染源综合治理。

3.加强生态建设合作。强化长江等江河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和铁路、公路国省干线绿化造林。协同推进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保护渔业资源及其生态环境。联合开展国家森林公园植被修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合作。

(二)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4.加快重大铁路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沿江货运铁路宜宾-泸州-重庆段、城际铁路宜泸渝(宜宾-泸州-江津)前期研究工作。

5.推进快速公路网建设。协调渝泸高速公路扩能、渝赤叙高速纳入两省市高速路网规划,落实接点协议。加快江习古高速公路建设,升级改造G353合江-江津段。加快完善并打通毗邻两地旅游公路及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中山镇至先滩镇、永兴镇至石龙镇等旅游公路,畅通“毛细血管”交通网络。

6.推动长江上游航道建设。加快推进长江泸渝段航道安全隐患整治,共同争取国家部委尽快审批项目前期要件。加强泸州港、江津港战略合作,共同呼吁启动建设三峡水运新通道。

(三)推动开放发展平台建设。

7.加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建设合作。共同申报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联合开展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国际品牌宣传推介。

8.加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与江津综合保税区协同开放合作,加强信息交流共享,争创一批跨区域的制度创新成果。

9.促进会展交流合作。联合组织参加“智博会”“酒博会”“西博会”“西洽会”“西部(重庆)农交会”“四川农博会”等会展交流活动,促进两地会展业资源流通、运作规范、信息共享、错位发展。组织两地企业相互开展展会活动。

(四)推动区域创新能力提升。

10.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合作。鼓励引导两地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高技术企业、骨干企业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在农业、生态环保、人工智能等领域开展联合研究和技术转移。完善科技服务体系,组织两地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活动,促成一批科研成果异地转化。

11.拓宽大数据、智能化合作领域,推进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共建高速数据通道,推进三网融合,共同打造“智慧城市”。

12.支持鼓励人才通过项目合作、聘请兼职、技术扶贫等多方式,开展城市间多边或双边交流。

(五)推动产业协作共兴。

13.加强两地装备制造、新材料、精细化工等产业合作,推动两地企业开展技术研发与生产合作,促进产业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14.共同培育大健康产业。充分利用毗邻地区生态、气候、中药材资源等优

势,鼓励支持科研院所、医药企业、医疗机构深化合作,创新药物综合研发。支持两地企业投资生物医药、休闲养生、度假养老和康体运动等产业,探索共建大健康产业发展示范区。

15.推进江津富硒农产品、合江荔枝、泸州桂圆等特色产业合作,打造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鼓励两地龙头企业建设特色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发展精深加工。在合江白鹿、江津塘河等高速路服务区建立特色农产品展示区,加强农产品贸易推介及市场信息共享,两地互相开辟直供渠道。

16.联手打造渝川黔旅游“金三角”。整合文化旅游资源,在全域旅游规划设计、跨区域旅游精品线路打造、文化旅游项目投资、宣传营销、运营管理、智慧旅游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加强政府、旅行社、景区协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客源互送、执法互联,共建旅游客源地和旅游目的地,探索推行旅游“一卡通、一票通、一线通”,共同建设“无障碍”旅游区,促进旅游一体化发展。

(六)推动市场有机融合。

17.加强两地市场监管信息共认共享,市场监管举措联动,依法打击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推动信用体系建设联动合作,促进信用信息互通、互认、互用。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部门横向协作,共同打击和遏制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支持电子商务等新兴流通方式发展及沟通交流,推动两地实体与网络市场融合发展。

18.推进就业市场一体化。建立两地流动人口就业及相关社会保障工作交流机制,联合打造功能完善的就业服务平台。健全人才柔性流动机制,促进两地劳动力自由流动。

(七)推动公共服务对接共享。

19.推动教育卫生服务共享。支持两地学校合作办学,推动两地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本科院校纵向衔接。积极争取双方毗邻医疗机构纳入全国联网跨省异地就

医直接结算医院,完善医疗机构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和双向转诊合作机制。

20.推动社会保障一体化。加快两地社会保障信息交流平台建设,推动两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合作,建立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协查、异地就医违规协查和劳动保障监察协查机制。探索工伤调查、社会救助和法律援助协作机制。

21.强化公共事务协同治理。健全警务信息资源共享、刑事案件办理、边界治安治理、区域交通安全管理、流动人员动态管理、反恐防恐、应急维稳等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合作,共建灾害防治、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等保障体系,加强防汛抗旱信息及资源共享合作。加强传染病信息沟通交流,及时、科学、有效处置跨区域重大传染病疫情。建立动物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联防联控机制。推动灾害事件信息共享合作,建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等资源共享机制。

(八)构建高效务实合作机制。

22.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推进沿江开放发展区域合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联席工作会议,研究谋划合作重大事项,通报合作互动情况,协调处理合作相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两地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联系、沟通、协调等日常工作。

23.建立多层次专项合作机制。建立两地责任部门对口联系机制,共同谋划和推进重大合作项目事项,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支持两地各级政府间、政府与企业间、企业间、社会团体间积极开展具体事务性协作合作,共同打造良好合作环境,形成良性互动的合作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沿江开放发展区域合作实行“清单制”管理,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按程序报区政府审定印发。区级有关责任部门、有关镇明确具体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人员,认真组织实

施,确保各合作事项有计划推进。

(二)强化衔接落实。区级有关责任部门、有关镇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清单列出的合作事项,主动加强与泸州市、合江县对口部门衔接,共同研究谋划,细化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推进合作事项落地落实。

(三)强化跟踪监督。区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健全常态管理机制,加强推进情况动态监测。区级有关责任部门定期汇报具体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提出下阶段合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问题,调整推进措施。区政府督查室加强督查督办,适时通报工作落实情况。

(四)强化宣传引导。区内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推广深化川渝合作、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积极做法和成效,设立新闻专栏,展播合作成果,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提升区域协作影响力、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