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店卫生制度_美发店卫生制度范文


2024年3月21日发(作者:餐厅图片大全大图)

美发店卫生制度_美发店卫生制度范文

美发店卫生制度篇1

1、美容美发场所经营单位,需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卫生许

可证》悬挂于显眼处,亮证经营。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

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理发店、美容店的环境应整洁、明亮、舒适。随时清扫地面废弃物,并

有专门容器存放。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和用品用具符合GB9666-1996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的要求。

3、建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管理制度、消毒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

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

4、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

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5、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6、空调场所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

料定期清洗或更换。

7、备有供患头癣等皮肤病传染病的顾客专用的理发用具,用后及时消毒,

并有明显标志,单独存放,能正常使用。

8、有齐全的、有明显的标志的消毒设施(或专用消毒间),配备足够数量供

消毒周转用的理发工具、用具和毛巾、大小围布。毛巾、大小围布须做到一客一

换一消毒。

9、理发用毛巾应与烫发染发用毛巾分开,干净毛巾应存放在带门的专用存

放柜内。

10、工作人员操作时应穿清洁干净的工作服,洁面时戴口罩;美容店工作人

员的美容前双手必须清洗消毒,工作时要戴口罩;剃须应使用一次性剃须球或一

次性剃须刀片。理发工具应使用理发工具消毒箱进行消毒。

11、室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12、美容用唇膏、唇笔等应做到一次性使用。一般美容不得做创伤性美容

术。烫发、染发间或区域设有机械通风装置。理发、烫发、染发、美容用的化学

制剂、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件》和GB7916-87《化妆品卫生标准》

的有关规定。

理发、美容用具消毒卫生操作规程:

一、设施及药物准备

1、紫外线消毒柜或臭氧消毒柜;用于理发用刀、剪、梳子等的消毒。

2、蒸汽消毒柜或含氯消毒制剂:用于毛巾、面巾等的消毒:

3、医用戊二醛消毒药;用搪瓷或不锈钢灭菌缸浸泡消毒痤疮针、眉夹等美

容工具。

4、二、操作程序

1、消毒顺序:消毒前先洗净-消毒-保洁 2、消毒方法:

A、理发工具消毒:将理发工具放入紫外线或臭氧消毒柜内消毒,消毒时间

为20分钟2剪刀应打平放,双面消毒。

B、毛巾消毒:用蒸汽消毒柜热力消毒,80℃蒸10分钟以上或用100-500mg/

含氯制剂浸泡15分钟以上。或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C、痤疮针、眉夹美容工具:用2%戊二醛在搪瓷或不锈钢灭菌缸内浸泡30

分钟,2%戊二醛14天理换一次。

D、美容用盆:用100-500mg/含氯消毒液浸泡5分钟消毒或使用一次性卫

生塑料袋。

E、美容师手部:洗净后用酒精擦拭或用100-500mg/含氯消毒液浸泡2分

钟。

3、保洁:

A、采用高温消毒:消毒后的工具应干爽清洁,可直接放入保洁柜内。

B、采用药物消毒:消毒后的工具应放置10至15分钟后放入保洁柜内。

C、消毒柜兼作保洁柜:消毒后可直接留置柜中,但该柜的容量应不少于日

常最高用量的2倍。凡新置入的工具应消毒后使用。

三、注意事项

1、所使用的清洁液和消毒液必须是已取得卫生许可证批准文号的合格产

品,并在批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单位应保存上述批件的复印件备查。

2、用紫外线消毒柜消毒的理发用具必须双面消毒。

3、各类理发工具的总数量应不少于设计最大可容量的3倍。

美发店卫生制度篇2

为更好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本单位的自身管理,不断提高本单位

的卫生水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

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必须齐全有效,卫生许可

证及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牌要悬挂在醒目处。

二、环境应整洁、明亮、舒适。随时清扫地面废弃物,并有专门容器存放。

三、应有消毒设施或消毒间及消毒药械。

四、工作人员操作时应穿清洁干净的工作服,在美容前双手必须清洗消毒,

清面时要戴口罩。

五、理发用大小围布要经常清洗更换,脸巾应清洁,每客用后应清洗消毒。

六、美容工具、理发工具、胡刷等顾客用品用具用后应消毒。理发工具应

采用无臭氧紫外线消毒。清洗消毒后的工具应分类存放。

七、对患有头癣等皮肤传染病的顾客要有专用的理发工具,并有明显标志,

用后及时消毒,并单独存放。

八、配备机械通风设施,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九、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美容用唇膏、唇笔

等应做到一次性使用。

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制度:

一、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墙壁、地面、桌椅、门窗、灯具清洁无尘,

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采用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和座椅。

三、各处设置禁烟标志。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

四、做好消毒,杀虫灭鼠工作,一旦发现病媒昆虫和鼠害及时采取杀灭措

施。

五、卫生间应随时清扫、做到无积水、无异味。

六、设有的痰盂和污物箱应每日清洗和消毒。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

该实行“四定制”,即定人、定片、定时、定质量进行垃圾的清理与打扫,一般

卫生要求为:垃圾必须存放在密闭带盖的垃圾桶内。不得外溢、渗漏,桶内存放

的垃圾不得过夜。垃圾不得乱堆放,应保持整洁。

公用茶具消毒卫生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范公共场所公用茶具消毒

卫生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用清洗消毒间,保持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污染物品

和清洁物品分开,标识明显,消毒间内不存放个人物品和与消毒无关物品。

二、配备专用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和有效消毒剂。并做好消毒记录。

三、消毒流程合理。物理消毒法流程:一刷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化学消毒

法流程:一清洗二消毒三冲洗四保洁。

四、茶具表面保持光洁、无污垢、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公用茶具做

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五、有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消毒设施正常运转。

美发店卫生制度篇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

为加强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与流行,

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

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

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美容美发场所,但

不包括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场所和无固定服务场所的流动摊点。

第三条 用语含义

(一)美容场所,是指根据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运用手法技术、

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其提供非创伤性和非侵入性的皮肤清

洁、护理、保养、修饰等服务的场所,包括等候、洗净、美容等区域和专间。

(二)美发场所,是指根据宾客的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运用手法技艺、

器械设备并借助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产品,为其提供发型设计、修剪造型、

发质养护和烫染等服务的场所,包括等候、洗发、理发、烫染等区域和专间。

(三)公共用品用具,是指美容美发场所和美容美发操作过程中使用的,与

顾客密切接触的物品。美容用品用具包括美容棉(纸)、倒膜用具、修手工具、眉

钳、刷子、梳子、美容盆、美容仪器等物品;美发用品用具包括围布、毛巾、刀

剪、梳子、推子、发刷、胡刷等物品。

(四)健康危害事故,是指美容美发场所内发生的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

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事故。

第二章 场所卫生要求

第四条 选址

美容美发场所宜选择在环境洁净,具备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区域,场

所周围25米范围内应无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第五条 场所设置与布局

(一)美容美发场所应当设置在室内,并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美容场所经

营面积应不小于30平方米,美发场所经营面积应不小于10平方米。

(二)美容美发场所的地面、墙面、天花板应当使用无毒、无异味、防水、

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并且平整、无裂缝、易于清扫;

(三)兼有美容和美发服务的场所,美容、美发操作区域应当分隔设置。经

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美发场所,应当设有单独的染发、烫发间;经营面积小

于50平方米的美发场所,应当设有烫、染工作间(区),烫、染工作间(区)应有

机械通风设施。

(四)美容美发场所应当设置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设施,美容场所和经营面积

在50平方米以上的美发场所,应当设立单独的清洗消毒间,专间专用;50平方

米以下的美发场所应当设置消毒设备。

(五)美容美发场所应当设置从业人员更衣间或更衣柜,根据需要设置顾客

更衣间或更衣柜。美发场所应当设置流水式洗发设施,且洗发设施和座位比不小

于1:5。

第六条 设施要求

(一)给排水设施

美容美发场所应有完备的给排水设施(含热水供应设施),排水设施具有防

止逆流、病媒生物侵入和臭味产生的装置,并设有毛发过滤装置;给水水质符合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二)清洗消毒间

1.面积应不小于3平方米,有给排水设施,通风和采光良好,地面、墙壁

防透水,易于清扫。墙裙用瓷砖等防水材料贴面,高度不低于1.5米。配备操作

台、清洗、消毒、保洁和空气消毒设施。

2.清洗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防透水材料制成,易于清洁,容量满足清

洗需要。

3.消毒保洁设施应为密闭结构,容积满足用品用具消毒和保洁贮存要求,

并易于清洁。

4.以紫外线灯作为空气消毒装置的,紫外线波长应为200~275纳米,按房

间面积每10平方米设置30瓦紫外线灯一支,悬挂于室内正中,距离地面2~2.5

米,照射强度大于70微瓦。

5. 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应当有明显标识。

(三)公共卫生间

1. 公共卫生间应设置水冲式便器,便器宜为蹲式,配置坐式便器宜提供一

次性卫生座垫。卫生间应有流动水洗手设备和盥洗池。

2. 卫生间应设有照明和机械通风设施,机械通风设施不得与集中空调通风

系统相通。

(四)储藏设施

储藏间或储藏柜应有足够的储藏空间,门窗装配严密,有良好的通风、照

明、防潮和防病媒生物侵入设施。物品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并明显标识。

(五)通风设施

美容美发场所的通风设施应完备,空气流向合理。安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燃煤或

液化气供应热水的,应使用强排式通风装置。

(六)采光照明设施

美容美发场所应尽量利用自然采光或配置良好的照明设施,工作面照度不

低于150勒克斯。

(七)废弃物存放设施

美容美发场所应当设有加盖密闭的废弃物盛放容器。

(八)预防控制病媒生物设施

美容美发场所应当配置有效的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污水出口处及场

所通风口安装防鼠网,门窗装配紧密,无缝隙。

第七条 设备与工具

(一)美容美发场所应配有数量充足的毛巾、美容美发工具,美容场所毛巾

与顾客床位比大于10:1,美发场所毛巾与座位比大于3:1,公共用品用具配备的

数量应当满足消毒周转的要求。

(二)美发场所应配备皮肤病患者专用工具箱,设有明显标识,一位客人一

消毒。

(三)美容美发场所应配备专门摆放美容美发用品、器械、工具的工作台、

物品柜或器械车。

第三章卫生操作要求

第八条 操作规程

(一)美容美发场所经营者应按照本规范有关要求,参照《推荐的美容美发

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方法》(见附录1)和《推荐的美容美发场所及其设施、设备、

工具清洁计划》(见附录2),制定本场所具体的卫生操作规程。

(二)经营者应当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应当熟悉

本岗位卫生操作规程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第九条 公共用品用具采购

(一)采购的公共用品用具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要求。采购的一

次性卫生用品、消毒产品、化妆品等物品的中文标识应规范,并附有必要的'证

明文件。

(二)采购公共用品用具应向经销商索要产品卫生质量检测报告或有效证明

材料,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文件和记录应妥善保存,便于

溯源。

第十条 公共用品用具储藏

(一)公共用品用具应按服务功能和种类分类存放,专柜专用,保持洁净。

(二)化妆品、消毒产品储藏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变质或过期产品应及时

清除并销毁。

第十一条 公共用品用具消毒

(一)毛巾、面巾、床单、被罩、按摩服、美容用具等公共用品用具应一客

一换一消毒,清洗消毒后分类存放;直接接触顾客毛发、皮肤的美容美发器械应

一客一消毒。

(二)公共用品用具如需外洗的,应选择清洗消毒条件合格的承洗单位,作

好物品送洗与接收记录,并索要承洗单位物品清洗消毒记录。

(三)美发用围布每天应清洗消毒,提倡使用一次性护颈纸。

第十二条 公用饮具消毒

(一)公用饮具应一客一换一消毒,消毒后贮存于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

毒和未消毒饮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应保持洁净,不得存放其他物品。提倡使用

一次性饮具。

(二)饮具清洗消毒后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符合《食(饮)

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第十三条 美容、美发操作

(一)从业人员操作前应认真检查待用化妆品,感官异常、超过保质期以及

标识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不得使用。不得自制或分装外卖化妆品。

(二)从业人员操作时应着洁净工作服,工作期间不得吸烟。美容从业人员

应在操作前清洗、消毒双手,工作期间戴口罩,并使用经消毒的工具取用美容用

品;理(美)发从业人员应在修面操作时戴口罩,对患有头癣等皮肤病的顾客,使

用专用工具。

(三)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公共用品用具。美容用唇膏、唇笔等应专人专用,

美容棉(纸)等应一次性使用,胡刷、剃刀宜一次性使用。

(四)美容、美发、烫发、染发所需毛巾和工具应分开使用,使用后分类收

集、清洗和消毒。烫发、染发操作应在专门工作区域进行。

(五)美容用盆(袋)应一客一用一换,美容用化妆品应一客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