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办法 (试行)


2024年5月6日发(作者:短视频素材库免费)

石家庄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

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3号)、《石家庄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化的实施意

见》(石政办发〔2016〕2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

好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规范装配式建筑装配率的认定,制

定本办法。

一、

一般规定

1、本《计算办法》适用于我市单体建筑的装配率计算,

适用范围包括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钢-混凝土组合结构等结

构体系。

2、装配式建筑是指由预制构件、部品部件在施工现场

装配而成的建筑。装配式建筑的围护和分隔墙体主要采用非

砌筑方式。

3、建筑单体装配率是指单体建筑±0.000标高以上的预

制构件、建筑部品等的应用比率。建筑单体装配率按下式进

行计算。

Z=(Y+B+C)×100%

1

(式1-1)

式中:

Z

建筑单体装配率;

Y

建筑单体预制率指标分值;

B

部品装配率指标分值;

C

创新率指标分值。

二、建筑单体预制率指标分值(Y)计算

建筑单体预制率是指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钢-混凝土混

合结构等结构类型的装配式建筑±0.000以上主体结构和围

护结构中预制构件部分的材料用量占对应构件材料总用量

的比率。其中,预制构件包括以下类型:楼板、楼梯、阳台

(含空调板)、墙体(剪力墙、外挂墙板)、梁、柱/斜撑等。

对于建筑单体为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钢-混凝土混合结构等

结构类型的装配式建筑,其单体预制率可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

Y

建筑单体预制率指标分值;

K

y

n

根据预制构件应用比例所得分值。

对于不同结构体系,根据预制构件应用比例所得分值(K

y

n

)按

表2-1至表2-3取值。其中,预制构件比例按下列要求进行计算。

(1)预制楼板比例指建筑单体预制免模楼板总面积占建筑单体

全部楼板总面积的比例。

2

Y=

(K

y

n

) (式2-1)

(2)预制楼梯比例指建筑单体预制楼梯构件总数量占建筑单体

全部楼梯总数量的比例。

(3)预制阳台(含空调板)比例指建筑单体预制阳台(含空调

板)构件总数量占建筑单体全部阳台(含空调板)总数量的比例。

(4)预制墙体比例指建筑单体预制(除内隔墙外)墙体墙线总

长度占建筑单体(除内隔墙外)全部墙线总长度的比例。

(5)预制梁比例指建筑单体预制梁构件总长度占建筑单体全部

梁构件总长度的比例。

(6)预制柱/斜撑比例指建筑单体预制柱/斜撑构件根数占建筑

单体全部柱/斜撑构件根数的比例。

(7)上述预制构件比例计算时,长度和面积以建筑轴线为基准。

表2-1 框架结构预制构件应用比例取值表

序号 计分项 权重分值 应用比例

50%≤比例<70%

1

楼板

15

比例≥70%

60%≤比例<80%

2

楼梯

5

比例≥80%

阳台

3

(含空调板)

5

比例≥80%

60%≤比例<80%

4

墙体 非砌筑墙体

20

比例≥80%

3

实际得分

6~12

*

15

2~4

*

5

2~4

*

5

6~12

*

15

60%≤比例<80%

序号 计分项

保温结构

一体化

权重分值 应用比例

60%≤比例<80%

比例≥80%

50%≤比例<70%

实际得分

2~4

*

5

6~12

*

15

5~8

*

10

5

15

比例≥70%

50%≤比例<70%

6

柱/斜撑

10

比例≥70%

注:表中带“*”项的分值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

表2-2 剪力墙结构预制构件应用比例取值表

序号 计分项 权重分值 应用比例

50%≤比例<70%

1

楼板

15

比例≥70%

60%≤比例<80%

2

楼梯

5

比例≥80%

阳台

3

(含空调板)

5

比例≥80%

60%≤比例<80%

非砌筑墙体

比例≥80%

4

墙体

保温结构

一体化

35

60%≤比例<80%

比例≥80%

2~4

*

5

30

5

15~25

*

60%≤比例<80%

5

2~4

*

15

2~4

*

实际得分

6~12

*

4

序号 计分项 权重分值 应用比例

50%≤比例<70%

实际得分

5~8

*

10

5

10

比例≥70%

注:表中带“*”项的分值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

表2-3 框架-剪力墙结构预制构件应用比例取值表

序号 计分项 权重分值 应用比例

50%≤比例<70%

1

楼板

15

比例≥70%

60%≤比例<80%

2

楼梯

5

比例≥80%

阳台

3

(含空调板)

5

比例≥80%

60%≤比例<80%

非砌筑墙体

比例≥80%

4

墙体

保温结构

一体化

15

60%≤比例<80%

比例≥80%

50%≤比例<70%

5

20

比例≥70%

50%≤比例<70%

6

柱/斜撑

10

比例≥70%

10

20

5~8

*

2~4

*

5

8~15

*

10

5

5~8

*

60%≤比例<80%

5

2~4

*

15

2~4

*

实际得分

6~12

*

注:表中带“*”项的分值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

5

三、部品装配率指标分值(B)计算

部品装配率包含预制内隔墙、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

间、集成管道井、集成排烟道、全装修六项内容。其中,部

品比例按下列要求进行计算。

(1)预制内隔墙比例指建筑单体中预制内隔墙的墙体

墙线总长度占建筑单体全部内隔墙的墙线总长度的比例。预

制内隔墙主要为采用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

为主要特征的干式安装内隔墙,不包括混凝土砖、空心砖、

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块材隔墙。

(2)集成式厨房比例指建筑单体采用集成式厨房的总

数量占建筑单体全部厨房的总数量的比例。

(3)集成式卫生间比例指建筑单体采用集成式卫生间

的总数量占建筑单体全部卫生间的总数量的比例。

(4)集成管道井比例指建筑单体采用集成管道井的总

数量占建筑单体全部管道井的总数量的比例。

(5)集成排烟道比例指建筑单体采用集成排烟道的总

数量占建筑单体全部排烟道的总数量的比例。

(6)全装修是指房屋交付前,各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

部铺装或粉刷完毕,厨房与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

式中:

6

B=

(K

B

n

) (式3-1)

B

部品装配率;

K

B

n

根据部品应用比例所得分值。

表3-1 部品应用比例取值表

序号 计分项 权重分值 应用比例

50%≤比例<70%

1

预制内隔墙

9

比例≥70%

50%≤比例<70%

2

集成式厨房

6

比例≥70%

50%≤比例<70%

3

集成式卫生间

6

比例≥70%

50%≤比例<70%

4

集成管道井

3

比例≥70%

5

6

集成排烟道

全装修

1

5

比例≥70%

3

1

5

6

2

6

3~5

*

9

3~5

*

实际得分

3~7

*

注:1、表中带“*”项的分值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

2、对于办公、教育等建筑类型,其功能空间中不包含餐饮厨房的,该项可

直接得分。

四、创新率指标分值(C)计算

创新率指标分值(C)指装配式建筑建设过程中采用新

材料、新工艺、新模式,获得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认证

等而得到的附加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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