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6日发(作者:短视频素材库免费)
石家庄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
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3号)、《石家庄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化的实施意
见》(石政办发〔2016〕2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
好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规范装配式建筑装配率的认定,制
定本办法。
一、
一般规定
1、本《计算办法》适用于我市单体建筑的装配率计算,
适用范围包括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钢-混凝土组合结构等结
构体系。
2、装配式建筑是指由预制构件、部品部件在施工现场
装配而成的建筑。装配式建筑的围护和分隔墙体主要采用非
砌筑方式。
3、建筑单体装配率是指单体建筑±0.000标高以上的预
制构件、建筑部品等的应用比率。建筑单体装配率按下式进
行计算。
Z=(Y+B+C)×100%
1
(式1-1)
式中:
Z
—
建筑单体装配率;
Y
—
建筑单体预制率指标分值;
B
—
部品装配率指标分值;
C
—
创新率指标分值。
二、建筑单体预制率指标分值(Y)计算
建筑单体预制率是指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钢-混凝土混
合结构等结构类型的装配式建筑±0.000以上主体结构和围
护结构中预制构件部分的材料用量占对应构件材料总用量
的比率。其中,预制构件包括以下类型:楼板、楼梯、阳台
(含空调板)、墙体(剪力墙、外挂墙板)、梁、柱/斜撑等。
对于建筑单体为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钢-混凝土混合结构等
结构类型的装配式建筑,其单体预制率可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
Y
—
建筑单体预制率指标分值;
K
y
,
n
—
根据预制构件应用比例所得分值。
对于不同结构体系,根据预制构件应用比例所得分值(K
y
,
n
)按
表2-1至表2-3取值。其中,预制构件比例按下列要求进行计算。
(1)预制楼板比例指建筑单体预制免模楼板总面积占建筑单体
全部楼板总面积的比例。
2
Y=
∑
(K
y
,
n
) (式2-1)
(2)预制楼梯比例指建筑单体预制楼梯构件总数量占建筑单体
全部楼梯总数量的比例。
(3)预制阳台(含空调板)比例指建筑单体预制阳台(含空调
板)构件总数量占建筑单体全部阳台(含空调板)总数量的比例。
(4)预制墙体比例指建筑单体预制(除内隔墙外)墙体墙线总
长度占建筑单体(除内隔墙外)全部墙线总长度的比例。
(5)预制梁比例指建筑单体预制梁构件总长度占建筑单体全部
梁构件总长度的比例。
(6)预制柱/斜撑比例指建筑单体预制柱/斜撑构件根数占建筑
单体全部柱/斜撑构件根数的比例。
(7)上述预制构件比例计算时,长度和面积以建筑轴线为基准。
表2-1 框架结构预制构件应用比例取值表
序号 计分项 权重分值 应用比例
50%≤比例<70%
1
楼板
15
比例≥70%
60%≤比例<80%
2
楼梯
5
比例≥80%
阳台
3
(含空调板)
5
比例≥80%
60%≤比例<80%
4
墙体 非砌筑墙体
20
比例≥80%
3
实际得分
6~12
*
15
2~4
*
5
2~4
*
5
6~12
*
15
60%≤比例<80%
序号 计分项
保温结构
一体化
权重分值 应用比例
60%≤比例<80%
比例≥80%
50%≤比例<70%
实际得分
2~4
*
5
6~12
*
15
5~8
*
10
5
梁
15
比例≥70%
50%≤比例<70%
6
柱/斜撑
10
比例≥70%
注:表中带“*”项的分值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
表2-2 剪力墙结构预制构件应用比例取值表
序号 计分项 权重分值 应用比例
50%≤比例<70%
1
楼板
15
比例≥70%
60%≤比例<80%
2
楼梯
5
比例≥80%
阳台
3
(含空调板)
5
比例≥80%
60%≤比例<80%
非砌筑墙体
比例≥80%
4
墙体
保温结构
一体化
35
60%≤比例<80%
比例≥80%
2~4
*
5
30
5
15~25
*
60%≤比例<80%
5
2~4
*
15
2~4
*
实际得分
6~12
*
4
序号 计分项 权重分值 应用比例
50%≤比例<70%
实际得分
5~8
*
10
5
梁
10
比例≥70%
注:表中带“*”项的分值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
表2-3 框架-剪力墙结构预制构件应用比例取值表
序号 计分项 权重分值 应用比例
50%≤比例<70%
1
楼板
15
比例≥70%
60%≤比例<80%
2
楼梯
5
比例≥80%
阳台
3
(含空调板)
5
比例≥80%
60%≤比例<80%
非砌筑墙体
比例≥80%
4
墙体
保温结构
一体化
15
60%≤比例<80%
比例≥80%
50%≤比例<70%
5
梁
20
比例≥70%
50%≤比例<70%
6
柱/斜撑
10
比例≥70%
10
20
5~8
*
2~4
*
5
8~15
*
10
5
5~8
*
60%≤比例<80%
5
2~4
*
15
2~4
*
实际得分
6~12
*
注:表中带“*”项的分值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
5
三、部品装配率指标分值(B)计算
部品装配率包含预制内隔墙、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
间、集成管道井、集成排烟道、全装修六项内容。其中,部
品比例按下列要求进行计算。
(1)预制内隔墙比例指建筑单体中预制内隔墙的墙体
墙线总长度占建筑单体全部内隔墙的墙线总长度的比例。预
制内隔墙主要为采用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
为主要特征的干式安装内隔墙,不包括混凝土砖、空心砖、
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块材隔墙。
(2)集成式厨房比例指建筑单体采用集成式厨房的总
数量占建筑单体全部厨房的总数量的比例。
(3)集成式卫生间比例指建筑单体采用集成式卫生间
的总数量占建筑单体全部卫生间的总数量的比例。
(4)集成管道井比例指建筑单体采用集成管道井的总
数量占建筑单体全部管道井的总数量的比例。
(5)集成排烟道比例指建筑单体采用集成排烟道的总
数量占建筑单体全部排烟道的总数量的比例。
(6)全装修是指房屋交付前,各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
部铺装或粉刷完毕,厨房与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
式中:
6
B=
∑
(K
B
,
n
) (式3-1)
B
—
部品装配率;
K
B
,
n
—
根据部品应用比例所得分值。
表3-1 部品应用比例取值表
序号 计分项 权重分值 应用比例
50%≤比例<70%
1
预制内隔墙
9
比例≥70%
50%≤比例<70%
2
集成式厨房
6
比例≥70%
50%≤比例<70%
3
集成式卫生间
6
比例≥70%
50%≤比例<70%
4
集成管道井
3
比例≥70%
5
6
集成排烟道
全装修
1
5
比例≥70%
—
3
1
5
6
2
6
3~5
*
9
3~5
*
实际得分
3~7
*
注:1、表中带“*”项的分值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
2、对于办公、教育等建筑类型,其功能空间中不包含餐饮厨房的,该项可
直接得分。
四、创新率指标分值(C)计算
创新率指标分值(C)指装配式建筑建设过程中采用新
材料、新工艺、新模式,获得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认证
等而得到的附加得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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